厦门大学:2011年本科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
提示:考生来校参加测试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秩序册、获奖证书(运动成绩)原件以备现场确认时查验。 3.测试时间:2011年1月9日(日期为目前暂定,具体测试时间将公布在厦门大
提示:考生来校参加测试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秩序册、获奖证书(运动成绩)原件以备现场确认时查验。
3.测试时间:2011年1月9日(日期为目前暂定,具体测试时间将公布在厦门大学招生网中,敬请关注)。具体各个项目的测试时间、地点安排于报到时另行通知。
4.日程安排:凡通过厦门大学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初审的申请者,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身体素质测试。其中,符合A类资格的考生,若专项、素质测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还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水平考试。
(如时间有变化,招生办公室将及时在网上公布)
五、资格确定及录取要求
我校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综合考虑其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情况等,确定其是否获得我校体育特长生资格以及类别,并与被确定资格的高水平运动员签订《厦门大学2011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协议书》。
1.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A类资格的考生此类学生需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者,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将给予录取,并安排学习专业。
2.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B类资格的考生此类学生需参加所在省份组织的高考,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核准,我校将给予录取,并安排学习专业。
3.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A、B类资格的考生均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
六、监督机制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全过程进行监督。
2.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名单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我校招生办网页、学生所在中学、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方最终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
3.对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者有异议,可向我校纪委监察处申诉,电话:0592-2186219.
七、附则
1.我校欢迎有实力、高水平、确具体育特长的考生报考。请考生认真对照我校报名起点成绩和测试标准,客观自我评价,避免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
2.高水平运动员入校一周内须到学校体育部办公室注册、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3.我校会组织专家对测试者进行复核,并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随机对部分项目的部分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测
4.高水平运动员入校后须按规定参加运动队的日常训练,并参加有关比赛,为学校争光。
5.我校进行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成绩不能替代各省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成绩,拟报厦门大学的考生须按所在省(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测试,合格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人选(考生所在省市没有统一测试的除外)。
6.本简章根据教育部已颁布的有关文件制订,具体实施过程按当年教育部和各有关生源省份制订的相应政策执行。
八、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厦门大学招生办电话:0592-2188888;厦门大学体育教学部电话:0592-2186410
2.通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61005
3.网址:http://zsb.xmu.edu.cn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