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青岛科技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公布(5)
1、音乐基础(包括乐理知识、听音记谱等内容)2、视唱 3、演奏两首作品(不能重复初试作品) 2、外省市:其他外省籍考生必须在本省指定考点按照所在省相关规定办理报考手续,各考点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内容具
1、音乐基础(包括乐理知识、听音记谱等内容)2、视唱 3、演奏两首作品(不能重复初试作品)
2、外省市:其他外省籍考生必须在本省指定考点按照所在省相关规定办理报考手续,各考点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内容具体安排如下:
省份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报名及考试地点
山西
1月31日、2月1日
2月2日
演奏两首作品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黑龙江
2月16日、17日
2月18日
黑龙江东方学院
五、文化课考试
组织校考的专业和省份,学校将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和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专业成绩将于2012年4月15日之前在我校招生在线网站公布,并以信函形式向考生寄发《青岛科技大学2012年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凭《青岛科技大学2012年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办办理报名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六、录取原则
1、山东省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投档的考生中,广告学、工业设计和服装设计与工程分专业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动画、绘画和艺术设计分专业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山东省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投档的考生中,分专业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使用省统考成绩的外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在投档的考生中,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换算成百分制)70%和文化成绩(换算成百分制)30%的比例结合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使用校考成绩的外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在投档的考生中,按照校考专业成绩70%和文化成绩(换算成百分制)30%的比例结合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附则
1、考生在考试期间的往返路费、食宿、音乐类考生除钢琴外其他乐器、美术类考生考具(如画板、支架、画笔、颜料、图钉等)一概自理,考试用纸由学校统一发给。
2、新生入校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试考核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3、有关专业培养目标、专业介绍、主要课程等请登陆招生网址查询。学校有关艺术专业考试的最新信息将及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查询。
4、学费标准:6000元/生/年。
5、本简章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办公室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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