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国药科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2)
(七)学校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及等级在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者,经核查属实,学校将取消考生艺术特长生预录取资格。 (八)公示无异议后,招生办公室将
(七)学校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及等级在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者,经核查属实,学校将取消考生艺术特长生预录取资格。
(八)公示无异议后,招生办公室将预录取名单及等级上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寄发预录取通知书。
(九)高考成绩公布后,请取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及时将考生号、高考成绩等情况传真告知我校招生办公室。
五、录取政策
(一)凡取得我校艺术特长生预录取资格,本科一批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志愿)填报我校,填报的专业志愿在考生所属省(区、市)公布的我校同科类招生专业范围内,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根据规定,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1.对于等级为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且在我校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批准后,我校给予录取;
2.对于等级为优秀,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批准后,我校给予录取。
(二)对于江苏省艺术特长生选测科目等级的要求,我校将在《中国药科大学2012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中公布。
(三)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加20分(江苏考生加10分)安排专业。
(四)取得我校艺术特长生预录取资格的考生,若其所属省(区、市)统一组织艺术特长生测试,则考生须参加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五)我校招收的艺术特长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我校学生艺术团体,遵守有关规定。
六、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七、监督机制
学校纪监部门对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方面、全过程监督。
电话:025-83271570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3271319、83271422,83245186(传真)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童家巷24号 邮编:210009
九、本招生简章由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