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徐州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
4.经审核凡符合条件的江苏籍田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参加田径项目江苏省高校联合测试(以下简称联测),具体时间、地点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江苏省外考生所在省份有高水平专项统测或联测的,考生还必须参加
4.经审核凡符合条件的江苏籍田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参加田径项目江苏省高校联合测试(以下简称联测),具体时间、地点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江苏省外考生所在省份有高水平专项统测或联测的,考生还必须参加统测或联测并得到当地省招办对运动成绩的认可。
5.经测试,测试结论达到优秀等级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我校接受高水平运动员的文化单独考试(以下简称为文考),考试时间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6.单测和文考工作全面接受校纪委监察部门和学校招生办的监督与管理。
7.测试结束后,学校将根据测试成绩、文考成绩、招收项目及人数等情况确定可以报考我校的合格人选,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一周后将测试合格人选上报生源所在省招办和教育部备案,并由教育部和有关省招办集中公示合格名单。
8.对不参加我校相关测试或文考(文考仅测试结论达到优秀等级的高水平运动员)的高水平运动员,我校一律不予录取。
9.经教育部和有关省招办公示无异义,联测或单测等级为合格的考生必须按要求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单和志愿表复印件分别于2012年6月26日前、6月29日前报给徐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邮编:221116),逾期不予受理。
10.报名考试费:240元。
五、录取工作
1.录取的政策将按教育部和有关省招办制定的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2.考生必须按公办本科普通类批次院校第一志愿(平行志愿A院校志愿栏)报考我校。
3.录取到体育类以外专业的高水平运动员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①运动员原则上应该具备参加学校代表队水平。
②由本人申请,并经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转入体育类专业学习。
六、本实施办法有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处,则以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七、本实施办法由徐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683403064(招生办)051683403095(大学体育部)
邮政编码:221116
E-mail:zsb@xz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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