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高考厦门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4)
十、附则 1.对于在参加我校专业校考时,尚未明确能否取得专业省统考本科合格证的考生,若最终其专业省统考成绩未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线,则取得的我校专业校考成绩视为无效。 2.报考我校的考生参加所在省份
十、附则
1.对于在参加我校专业校考时,尚未明确能否取得专业省统考本科合格证的考生,若最终其专业省统考成绩未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线,则取得的我校专业校考成绩视为无效。
2.报考我校的考生参加所在省份专业省统考的考试专业类别必须是音乐专业、舞蹈专业和美术专业,不包括其它音乐专业类和美术专业类。
3.在音乐表演专业录取中,对于本二线分为A、B线的省份,我校采用本二线A线的65%做为文化考试成绩的最低要求。若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期间,个别省份尚未划定本二线,我校采用本一线的55%做为文化考试成绩的最低要求。
4.我校将在专业校考结束后及时公布校考成绩和合格线。考生可留意并登录厦门大学招生办和考试中心网站查询。
十一、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592-2188888传真:0592-2180256
网址:http://zsb.xmu.edu.cn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电话:0592-2184118传真:0592-2184117
网址:http://kszx.xmu.edu.cn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电话:0592-2186822,2182165
传真:0592-2181499邮编:361005
网址:http://art.xmu.edu.cn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电话:0592-2182066,2181631
传真:0592-2182066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美术系电话:0592-2188151;传真:0592-2186172
附件一:2012年厦门大学专业校考音乐表演专业考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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