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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2012年高考艺术类招生简章公布(5)

时间:2011-12-16 13:16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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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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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 西

艺术设计、绘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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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文

河 南

艺术设计、绘画

2012年1月11、12日

2012年1月13日

中原工学院

文理兼招

福 建

艺术设计、绘画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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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文

注:报名费200元。

八、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及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者,我校于2012年4月15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原则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http://zsb.ccu.edu.cn,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比例1:4。

2.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 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美术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吉林除外),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30% 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吉林省美术考生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加试,以省专业联考成绩为准。录取原则为: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吉林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 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美术专业新生入学后,根据专业加试成绩(吉林省考生依据另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专业方向。

九、考生报名须知:

1.考生须持2012年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考点报名,专业及专业方向,不可兼报。

2.参加音乐表演和音乐学专业加试的考生,要自备乐器(钢琴除外)。其中器乐方向加试的考生,在报名时须注明演奏乐器的名称。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联系部门:长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30022

咨询热线:0431-85250087 传真电话:0431-85250091(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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