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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高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自主选拔简章(2)

时间:2011-12-13 16:49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六、录取办法 1.经我校考核确定具有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第一志愿须填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平行志愿省市区的第一志愿指第一顺位,若考生所在省市区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中

六、录取办法

1.经我校考核确定具有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第一志愿须填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平行志愿省市区的第一志愿指第一顺位,若考生所在省市区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中设置自主选拔录取批次,考生须在该批次填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考生在我校对所在省份公布的第一批本科专业范围内按文理科分类选择填报专业志愿,要求必须至少填报三个不同的专业志愿。且要求高考成绩(包括单科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规定,方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入选考生认定为优秀等级的考生,对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的录取线但超过当地一本线以上的考生(不包括提前批次),我校予以录取,并保证第一专业志愿。

(2)入选考生认定为合格等级的考生,对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的录取线但超过当地一本线以上的考生(不包括提前批次),我校予以录取,并在高考成绩(实际分数)上加15分排序确定专业。

七、监督机制

1.学校纪监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校监察处电话:029-87082862。

2.学校通过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名单,并报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及考生所在中学备案,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示至少10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的监督。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北校区

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2100

招生网址:http://www.nwsuaf.edu.cn/zhshw/

电子邮箱:zhaoshb@nwsuaf.edu.cn

咨询电话:029-8709140687091407

九、本办法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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