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青岛滨海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院招生工作。同时设立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小组,监督全院招生录取工作。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各类别、各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院招生工作。同时设立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小组,监督全院招生录取工作。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各类别、各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l、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院情况和录取规则;
4、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录 取
第七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八条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机构公布为准。
第九条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分数。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
第十条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院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美术类考生取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颁发的《美术类专业合格证》的,可根据专业合格证层次填报我校的本、专科(高职)美术类专业志愿;报考我校主持与播音专业的考生,需取得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合格证》。录取时,美术类本、专科专业执行省招办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及规定的阅档比例,对投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录取;音乐类专科专业(主持与播音专业)执行省招办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及规定的阅档比例,对投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录取;优秀运动员录取规则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专科计划的2%。
第十二条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此外,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学前教育专业、主持与播音专业、外语类专业要求无口吃。
第十三条英语、法语、德语专业限英语语种;俄语专业限英语或者俄语语种;其它专业不限制统考外语语种,但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
第十四条报考英语、法语、德语、俄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总分按150分计)。
第十五条旅游与酒店管理、学前教育、主持与播音专业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传染疾病及病毒携带。
第十六条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其中,学前教育专业不招收调剂志愿男生。
第十七条录取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
第十八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寄发通知书、电话查询、登陆学校网站查询等。
第十九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条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满全部规定学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
第二十一条我校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计划,请查看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填报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试报》。
第四章 其 它
第二十二条经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学费标准:本科普通类专业:10000元/年;本科艺术类专业:10000- 12000元/年;专科普通类专业:6800元-8800元/年;专科艺术类专业:7600元-8800元/年。学校住宿费标准:700元-1000元 /年(8-6人间)。
第二十三条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55号文件)中关于退费的规定执行。(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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