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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东现代职业学院全日制招生章程(3)

时间:2011-09-03 16:18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山东现代职业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山东现代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山东现代职业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山东现代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现代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山东现代职业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二条 山东现代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⑴ 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从上线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档,依此类推。

⑵ 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⑶ 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⑷ 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⑸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⑹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录取时执行省招办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

普通高职及对口高职专业:6800元/年。人,艺术类专业7600元/年。人。

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鲁价发(2004)55号文件:学习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满一学期不足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 对口高职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现代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现代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现代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8260166 88260266 88270766 88270866 88766666

传 真:0531-88260886

学院网址:www.uxd.com.cn

电子邮箱:uxd@uxd.com.cn

通信地址:山东济南市经十东路20288号山东现代职业学院 邮编:250104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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