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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子女本地高考不能仅止于试点

时间:2011-02-21 13:43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依照教育部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升学考试、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

依照教育部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升学考试、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纳入教改先行先试范畴。5月16日,教育部下发通知,希望各地申报改革试点,并提出方案。(5月17日《新京报》)

流动人口子女不能在学习地参加升学考试(特别是高考),这种现象由来已久,更是公众口诛笔伐的重点对象。对此,不少人把矛头指向刻板的户籍制度。而教育部下发通知,拟启动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流动人口子女有望在流入地参加高考,传递出积极信号,如此人性化教改思路值得期待。

但是笔者注意到,这项工作目前尚处于试点阶段。教育部只是希望各地申报改革试点,并没有具体的工作思路与措施。相对于公众的满腔期待来说,教育部如此工作效率,显然难解公众对教育公平的饥渴。

当然,由于户口地域差异与户口附加值没有根本改变,在招生总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外地户籍考生在当地报考、录取,意味着当地考生多了竞争对手,这对当地考生相对不公。但是换个角度看,如果招生体制公平,孩子到哪里参加高考,哪里录取都一样了,谁会刻意办理高考移民,哪个地方又会拒绝流动人口子女参加高考录取呢?

对此,不少有识之士曾进言献策,建议改革高考招生指标分配办法。前几年中国政法大学先行一步,建立了按各省市的人口比例确定招生指标的制度,受到社会好评。但是,令人遗憾的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改革热情并未撼动招生地域差异的坚冰,目前也没有第二所名校跟进。事实表明,是教育部顾虑重重,一直不愿意触及高考公平、录取公平的教育公平内核。

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人们参与改革发展成果分配的热情高涨,而公平的受教育权无疑是其中的重要内容。除了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公平以外,以地域为界限的差别化高考招生制度越来越成为教育公平的绊脚石。故而,改革招生体制,还公民高考公平,录取公平的权利,从先行先试到全面铺开,势在必行,不能继续拖延。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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