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深圳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时间:2010-05-13 11:35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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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凡符合加分或单独划线的考生,以及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可向学校或报名站递交材料,提出申请。
2010年凡符合加分或单独划线的考生,以及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可向学校或报名站递交材料,提出申请。按规定,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照顾加分或优先录取规定的,录取投档时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附加分。
2010年普通高校录取照顾政策中,加分或单独划线的分类共44项;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分类共10项。详细情况可上“深圳招考网”查询。市招考办的相关通知强调,各中学(报名站)要通过高考公告栏张贴宣传、班主任宣讲等途径,告知全部考生,要认真通知符合照顾加分或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时申报材料,做到不缺不漏。
按规定,各学校要把符合照顾条件的各类考生的材料(含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上验证人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于4月29日送市招办310室初审,并由市招办统一将原始材料报省招办复核后予以公示。凡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加分照顾政策。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材料,也于4月29日由所在学校送市招办审核。
据介绍,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照顾加分或优先录取规定的,学校应在《申请表》中填写完全,填写代码顺序及所交材料尽量按本、专科层次、加分高低顺序排列,并在信息点代码中多选。但省招办投档时只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不可叠加。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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