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出台(3)
据了解,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所有的本科层次招生一律不再组织补录。对专科层次新生报到不足的,由高校提出申请,经研究同意后,省招办统一在我省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重新征集志愿,按照原定录取规则,组织有关高
据了解,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所有的本科层次招生一律不再组织补录。对专科层次新生报到不足的,由高校提出申请,经研究同意后,省招办统一在我省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重新征集志愿,按照原定录取规则,组织有关高校进行专科层次的补录。各高校不得自行组织生源、提前收费,未经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前不得让学生提前入校。
加分
加分投档最多不超过20分
按照要求,同时享受两种以上可以加分投档的考生只按加分较多的一项计算,最多不超过20分。符合以上加分规定的考生由省招办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加分。
8类考生可加20分投档
根据规定,今年河南省共有8类考生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2.有突出事迹者;3.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4.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5.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6.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
7.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在报考当年经专项测试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者;
8.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类考生可加10分投档
3类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烈士子女;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
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2类考生可加5分投档
2类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1.少数民族考生;2.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考生。
违规处罚
找人替考、代人考试的将严惩
根据规定,考生虚报、隐瞒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利用通讯工具进行考试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以及使用其他欺诈手段,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取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的,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同时通知其户籍所在地招办。
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据介绍,省招办将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违规事实客观记入其《考生电子档案》,作为考生考试诚信记录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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