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文)(2)
时间:2011-01-26 14:22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次
2. 考生填报志愿,要严格按照《北京市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填写信息。 3. 考生应认真了解招生学校的情况及招生章程和有关招生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在网上选报志愿,因考生填报
2. 考生填报志愿,要严格按照《北京市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填写信息。
3. 考生应认真了解招生学校的情况及招生章程和有关招生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在网上选报志愿,因考生填报志愿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各种照顾对象应在填报志愿前办理相应证明手续,办理手续时间及工作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各中学应将照顾对象名单于5月底前在校内张榜公布。
考生志愿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志愿填报时间一经截止,任何人不得更改。
三、考试与评卷
考试和评卷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
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
理工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
外语考试分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考生均应进行外语听力测试,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挑错 】【推荐】【打印】
相关专题:北大中学校长推荐制利弊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