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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文)(2)

时间:2011-01-26 14:22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2. 考生填报志愿,要严格按照《北京市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填写信息。 3. 考生应认真了解招生学校的情况及招生章程和有关招生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在网上选报志愿,因考生填报

  2. 考生填报志愿,要严格按照《北京市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填写信息。

  3. 考生应认真了解招生学校的情况及招生章程和有关招生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在网上选报志愿,因考生填报志愿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各种照顾对象应在填报志愿前办理相应证明手续,办理手续时间及工作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各中学应将照顾对象名单于5月底前在校内张榜公布。

  考生志愿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志愿填报时间一经截止,任何人不得更改。

  三、考试与评卷

  考试和评卷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

  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

  理工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

  外语考试分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考生均应进行外语听力测试,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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