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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苏省教育厅就高职院校有关问题答记者问(2)

时间:2011-03-10 13:25 来源:未知 作者:转载 点击:

院校开展注册入学的招生章程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院校注册入学的主要依据是教育部和我省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院校根据教育部和我省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的招生章程。招生章程报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

  院校开展注册入学的招生章程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院校注册入学的主要依据是教育部和我省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院校根据教育部和我省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的招生章程。招生章程报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不得擅自更改。

  注册入学有哪些流程?

  答:注册入学共分三轮进行,每轮均包含以下三个过程:

  1.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同时可向两所院校提出注册申请。

  2.院校审核。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原则,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考生。

  3.考生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查询申请结果,凡被院校预录的考生,须选择确定最终拟被录取的院校。考生确认预录信息后即注册成功。

  被注册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手续如何办理?

  答:考生确认预录信息后(即注册成功),院校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备案手续,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注册录取的考生与统一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手续相同,除须持院校寄送的录取通知书以及党团等相关材料外,还须携带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到院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注册入学与统一录取形式有何不同?

  答:统一录取模式下,考生符合多个院校投档条件时,考生的档案只能投放到一所院校,由院校根据其招生章程公布的规则决定录取与否和所录取专业;而注册入学录取方式则是考生和院校实行双向选择。考生可以同时申请注册两所学校,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档案同时投放给考生所申请的两所院校,两所院校同时审阅考生档案,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如考生同时被两所院校预录取,则由考生从两所院校中选择1所进行确认,考生最终确认的院校就是该考生被录取的学校。

  考生参加注册入学录取后是否可以转入非注册入学专业学习?

  答:省内民办高职院校文理类专业均实行注册入学;少量原在专二批次录取的省内公办院校(部分专业)经批准后,也可参与试点工作。凡注册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转入非注册入学(即统招)专业的学习,只能在注册入学试点的专业范围内互相调剂。

  注册入学与统一录取后院校颁发的毕业文凭是否有区别?

  答:注册入学计划与统一录取计划的性质完全相同,其招收的考生,除录取方式不同外,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以及毕业文凭等均与统一录取的考生相同。

  试行注册入学以后普通高校原有的招生录取批次是否发生变化?

  答:2011年我省进行注册入学试点,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本科各批次安排不变,高职(专科)批次文科类、理科类计划录取作适当调整,由原来的专一、专二批次调整为统一录取和注册入学两个阶段进行。统一录取批次录取结束后,不再进行补录工作。

  省教育厅如何加强对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管理?

  答: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省教育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对试点院校的管理,以确保试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一是加强对院校注册入学招生章程的审核,确保院校依法实施招生行为;二是加强对试点全过程的监督,确保程序规范;三是加强操作层面的管理,确保注册工作有序进行。注册入学均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考生通过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相关院校提交注册申请;院校通过管理平台,依据本校招生章程,确定本校预录考生;预录考生通过管理平台确认后,院校方可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备案手续;四是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研究,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总结2011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对2012年考生注册入学的条件、注册入学的时间、试点院校范围等提出改进和完善意见,以推动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地推进。(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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