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0年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规定(3)
时间:2011-03-01 13:09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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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录取结束后进行。录取照顾政策及违规行为处罚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中有关条款执行。 八、报名考试费 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用于招生考试工作
高职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录取结束后进行。录取照顾政策及违规行为处罚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中有关条款执行。
八、报名考试费
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用于招生考试工作开支。收费标准按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应按规定比例及时将所收报名考试费上缴宁夏教育考试院。
九、本规定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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