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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10年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规定(2)

时间:2011-03-01 13:09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语 文 专业综合课 下午15:00-17:00 数 学 英 语 (四)考试地点、要求 银川市的考生在西夏区单独编排考场考试,石嘴山市的考生在大武口区单独编排考场考试,吴忠市的考生在利通区单独编排考场考试,固原市的考生

语 文

专业综合课

下午15:00-17:00

数 学

英 语

  (四)考试地点、要求
  银川市的考生在西夏区单独编排考场考试,石嘴山市的考生在大武口区单独编排考场考试,吴忠市的考生在利通区单独编排考场考试,固原市的考生在原州区单独编排考场考试,中卫市的考生在沙坡头区单独编排考场考试。
  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时间:4月21日至26日。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场。
  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评卷:
  高职单独招生考试的评卷工作,由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
  五、志愿设置及填报志愿
  (一)今年我区高职单独招生继续采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志愿按照“平行志愿”的要求进行设置,“平行志愿”设置A、B、C、D4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本科志愿根据计划单独设置)。每个院校志愿均设置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
  “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设置“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置A、B、C3个并列的院校志愿和1个院校服从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置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
  (二)达到我区高职单独招生的高职(专科)院校最低录取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填报“平行志愿”。
  达到我区高职单独招生的高职(专科)院校最低录取资格线以上的未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征集志愿”。
  (三)志愿填报实行公布分数后,通过网上分时填报,具体填报办法另文规定。填报本科志愿时间:6月20日至24日。填报高职(专科)志愿时间:7月27日至31日。
  (四)考生必须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宁夏2010年高职单独招生计划及网上志愿填报办法认真填报志愿。填报志愿不受报考类别的限制,但不得兼报其他非高职单独招生的高校;户口不在宁夏而在宁夏各中等职业学校就读毕业的考生,只允许填报宁夏区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或专业。
  六、建立录取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由考生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按照宁夏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建立。
  七、录取
  (一)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按照本科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05%以内、高职(专科)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10%以内确定,宁夏教育考试院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高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高校在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要求后,宁夏教育考试院开始投档。
  (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首先对考生进行排位,再根据排位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顺序检索投档。考生排位的办法为:将考生按总分(文化课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文化课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相同时则再按单科顺序及成绩排序。单科顺序的排序原则:专业综合、语文、数学、英语。
  (三)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仍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原则进行。
  (四)高职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符合院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宁夏教育考试院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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