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在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南京森林警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的通知国家林业局: 《国家林业局关于请批准建立南京森林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
《国家林业局关于请批准建立南京森林公安学院的函》(林函人字〔2009〕188号)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专升本”后名称意见的函》(林函人字〔2010〕19号)均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四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学校代码为12213;同时撤销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局安排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300人。
四、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本科专业5个,即:治安学、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消防工程(林火管理方向)、信息安全。
五、你局为支持该校建设,承诺于2010-2014年投入专项经费10500万元、基本建设投资22595万元,共计33095万元,须落实到位。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局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大投入力度,落实各项承诺,不断提高该校的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要紧密结合行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该校的学科专业建设,为我国现代林业发展、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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