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在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公安海警学院的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公安海警学院的通知公安部: 你部《关于申请建立公安海警学院的函》(公政治〔2009〕1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公安海警学院的通知
公安部:
你部《关于申请建立公安海警学院的函》(公政治〔2009〕151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四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公安海警学院,学校代码为10829;同时撤销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安海警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该校由你部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部安排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3860人。
四、你部承诺到2014年共投入7.4936亿元学校建设经费,须落实到位。
五、该校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增设本科专业,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为4个,即航海技术(海警舰艇指挥)、轮机工程(机电技术指挥)、电子科学与技术(公安机要)、电子信息工程(海警信息指挥)。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部加强对该校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学校的定位,科学进行总体规划,落实有关投入,紧密结合我国海边防的实际和需要,加强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维护国家海上安全和海洋权益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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