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3年高考音乐术科考试大纲(2)
四、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具体要求见各科目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五、考试须知 (一)笔试 1.考生应将答案填写在答题卡的指定位置,不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2.考生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2B铅笔答
四、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具体要求见各科目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五、考试须知
(一)笔试
1.考生应将答案填写在答题卡的指定位置,不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2.考生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2B铅笔答题,不得使用其他颜色字迹的笔;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带)。
(二)面试
1.以器乐作为主考项的考生,须在规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应试乐器规定为17种,包括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萨克斯管、古典吉他、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二胡、高胡、古筝、琵琶、阮、竹笛、扬琴、打击乐(以下简称17种规定乐器)。
选择17种规定乐器以外的器乐考生,不能报考只认可广东省术科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可报考在广东省统考合格基础上单考的院校。
报考在广东省统考合格基础上单考的院校的17种规定乐器之外的器乐考生必须参加音乐术科统考中的必考项(乐理和视唱练耳)和副考项(声乐)考试,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同上,总分满分为135分,本科资格线另行划定。
2.所有考生均应在《考试大纲》规定的曲目范围内选取考试曲目,并按现场电脑抽中的曲目演唱(奏),否则均视为放弃考试。
声乐、钢琴和器乐的考试规定曲目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gd.edu.cn)下载。
为方便考生备考,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星海音乐学院将声乐和钢琴的考试规定曲目汇编成《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音乐术科考试规定曲目丛书》(钢琴卷、声乐卷)。该书已由花城出版社出版,考生可自行选购。
3.考试前考生须按照要求在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信息网(http://www.xhzsb.com)如实填写考试抽签曲目的编号(钢琴考生填写抽签曲目的级别组),曲目应在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内,并且不得重复。具体填报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4.考试时声乐考生须自备抽签曲目的钢琴伴奏五线谱。钢琴主考项考生须自备所选车尔尼练习曲级别组的全部曲谱。
5.考生未按要求背谱演唱(奏)或移调演唱外国歌剧咏叹调,每首扣10分;西洋乐器考生演奏时未按要求自带钢琴伴奏,每首扣10分。
6.考官组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的演唱(奏)时间或抽考作品片段,其行为不影响成绩的评定。
7.所有面试项目将在考生与考官间设置布帘,考生与考官不得见面。
(三)其他
1.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
2.考试时,考生须凭广东省2013年音乐术科统一考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原件按时进入考场。迟到者禁止进场,并视为弃考。误考、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
3.禁止携带一切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
4.考场内禁止透露姓名、考号、抽签曲目等个人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及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
5.考试前,考试的相关信息和通知将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gd.edu.cn)、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信息网(http://www.xhzsb.com)及考场公告栏公布。如有变化,以考场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留意。
(一)声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的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方法、音乐表现等。
2.考试内容和形式
以声乐为主考项或副考项的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歌曲1首。
考生在规定的曲目范围(详见附录一)内选取3首歌曲作为考试抽签曲目。考试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决定。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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