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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关于印发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实施

时间:2012-06-04 17:23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山东省招生委员会   关于印发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   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鲁招委〔2012〕7号各市招生委

  山东省招生委员会

  关于印发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

  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鲁招委〔2012〕7号


各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政府有关部门:

  2012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阳光工程,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重点,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的教育规划纲要,稳步深化改革,完善工作机制,净化考试环境,维护招生信誉,确保高校招生安全、公正和平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12年高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实施阳光工程

  各市招生委员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巩固实施阳光工程的有效措施和已有成绩。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高校招生报名、考试、录取各阶段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高校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录取过程、录取结果、学费标准等要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加强对高校招生章程及招生宣传内容的审核和监督,经省教育厅审核符合要求的方可予以备案,并正式向社会公布。继续完善各种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加强对高校招收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及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等的领导和监督,并实施严格的公示制度。所有拟享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加分的考生,均需就其对应的加分项目向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申报。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制定专门办法,会同公安、民族事务等部门联合审查考生户籍、民族等特征信息。加强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确保所有考生可在高校招生各阶段了解和查询到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有关高校要加强对相关专业(专项)测试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招生、纪检、专家等集体决策、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

  二、确保考试安全,严肃考风考纪

  考试安全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第一要务。各市招生委员会要始终高度重视,继续完善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对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细化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完善高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进一步提高高考安全保障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把试题及答题卡安全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高考的各项保密措施,做到思想重视、措施到位、制度完善、实施认真、纪律严明,狠抓命题和试题印制、运输、保管以及考试实施、评卷等全过程的管理与监控,明确各环节任务和岗位要求,做到条件达标、培训到岗、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高考前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组织一次安全保密专项检查,消灭死角,做到万无一失。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确保高考数据信息安全,对工作中需要阶段性保密和涉及考生个人的信息,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或篡改;积极配合公安、无线电管理、通信保障、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加强对有组织的团伙舞弊、雇人代考或受雇替考、利用互联网及无线收发装置等通讯手段传播涉嫌泄密或诈骗信息、非法兜售高科技作弊工具等行为的联合防范和治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部署规划和规范要求积极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加强对考场的管理,所有考点必须对所属全部考场实施电子监控,并配置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和隐形耳机探测器等;做好高考报名的资格审核工作,加强高考报名信息确认环节的管理和公示;加大高考期间的巡考、督考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考生身份认证和考场的管理,严防高校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报名考试或替考;制订有效的应急工作预案,严格执行值班报告制度,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准确上报,并快速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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