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2012年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新浪教育(微博)讯 北京服装学院(微博)2012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为详细内容: ◇总 则◇ 第一条 北京服装学院是全国唯一以服装命名,艺工为主,艺、工、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办学
新浪教育(微博)讯 北京服装学院(微博)2012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为详细内容:
◇总 则◇
第一条 北京服装学院是全国唯一以服装命名,艺工为主,艺、工、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条 学校由北京市管理,院校代码为10012。
第三条 学校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在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南设有北校区。表演专业在本校就读;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广告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专业第一、二学年在北校区就读,后两学年回本校就读;其它各专业第一学年在北校区就读,后三学年回本校就读。
第四条 学校招生层次:研究生、本科。本科招生类别:艺术类、理工类、文史类。
◇招 生 计 划◇
第五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审批。
第六条 学校根据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的分省来源计划,经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学校艺术类专业面向全国统一招生,理工、文史类专业做分省计划。
第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将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并传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招 生 条 件◇
第八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应具备国家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资格。
第九条 录取时的体检要求: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制定了学校各专业的体检标准。详见我校网站或印制的《2012年北京服装学院报考指南》上的体检标准。
第十条 我校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除表演专业外,艺术类各专业要求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150分制)。
第十二条 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微博)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150分制)。
第十三条 本校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四条 对在入学考试及体检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复查后,取消入学资格。
◇录 取 规 则◇
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100%—110%范围。
第十七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规定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在综合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英语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文史类专业(除英语专业以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理工类专业(除英语专业以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政策性照顾附加分在投档时计入总分,录取时不计入总分;文史、理工类专业考生的政策性照顾附加分在投档、录取时均计入总分。
第二十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的进档考生,根据成绩和专业志愿情况安排专业及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优先于无专业志愿的考生安排专业录取;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按分数级差安排专业,相邻志愿级差为1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要求,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文史、理工类专业考生时,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文件精神,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
1.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专业成绩相等,则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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