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2年起31所独立学院将自授学士学位
时间:2012-03-22 18:45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次
新华社武汉2月19日电 从2012届毕业生开始,湖北省31所高校独立学院将自授学士学位。 湖北省政府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湖
新华社武汉2月19日电 从2012届毕业生开始,湖北省31所高校独立学院将自授学士学位。
湖北省政府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湖北省独立学院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审核办法》,全省高校独立学院都将依此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只有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才能自己颁发学位。
湖北省这一审核办法规定,学士学位评审分为单位评审和专业评审两个部分,其中单位评审有办学思想、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等五个一级指标;专业评审有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过程与管理、教学质量等五个一级指标。
评审结论有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对于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估结论为合格的,给予学校学士学位单位授予权;基本合格的将给予有限授权,有效期为2年;对于评估结论为不合格的,则不给予学校学士学位单位授予权,并责令其整改建设,2年后由学校重新申请评估。没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授予工作将挂靠本校或同类高校具有学位授予权的相近或相同学科门类或专业进行。
湖北省31所高校独立学院拥有在校本科生约30万人。此前,独立学院学生毕业证书由独立学院发放,而学士学位则由校本部授予。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挑错 】【推荐】【打印】
相关专题:北大中学校长推荐制利弊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