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23)
时间:2012-01-09 15:56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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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湖北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湖北 待定 注:上述安排最终解释权归长春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所有。 四、考试科目 (一)音乐学专业(师范类本科专业满分400分) 1.视唱练耳:练耳为笔试
20
湖北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湖北
待定
注:上述安排最终解释权归长春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所有。
四、考试科目
(一)音乐学专业(师范类本科专业满分400分)
1.视唱练耳:练耳为笔试,内容包括单音、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五项,满分60分。视唱为面试,考生抽取两道视唱考题,自选一道应试,满分40分。
2.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考生须自备两首歌曲,由主考官任选其中一首应试,满分100分。
3.器乐(钢琴、西洋乐器、民族管弦乐器):考生须准备一首练习曲和两首乐曲,由主考官指定其中一首乐曲和练习曲参加考试,满分100分。
4.舞蹈:(1)基本功展示:要求考生展示所掌握的全部舞蹈基本功;(2)舞蹈组合(或舞蹈选段):要求考生在3-5分钟内展示一段民族(芭蕾)舞蹈的组合(或选段),满分100分。
说明:以上第1项为必考项,第2、3、4项任选两项,其中自选一项为主项,另一项为辅项。计分方法:视唱练耳+主项×2+辅项。(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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