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简章(16)
时间:2012-01-02 14:43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次
2.考生报考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取得的《文化课考试通知单》中注明的招生专业一致。 3.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4.我校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
2.考生报考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取得的《文化课考试通知单》中注明的招生专业一致。
3.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4.我校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超过20分。
5.报考艺术史论招生专业的考生,文化课统考科目及满分值须与本省文科类考生一致。其它招生专业不做特殊要求。
6.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
六、政治思想品德考察与体检
按考生户口所在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七、录取原则
1.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符合标准、专业课校考且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不做要求的省份或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的情况下,我院将按照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按下列办法择优录取。
(1)艺术设计专业:
专业课成绩排名全国前35名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及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750分制,文理科统一划线),即予录取;其他考生,达到上述分数线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并列,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挑错 】【推荐】【打印】
相关专题:北大中学校长推荐制利弊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