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简章(22)
(二)文化课考试: 1.本院于2012年2月19日在学院以展牌形式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2月26日在天津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参加文化课考试考生名单,学院内不再张榜公布。3月1日寄发文化课准考通知单(统一挂号信
(二)文化课考试:
1.本院于2012年2月19日在学院以展牌形式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2月26日在天津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参加文化课考试考生名单,学院内不再张榜公布。3月1日寄发文化课准考通知单(统一挂号信邮寄)。
2.考生持本院文化课准考通知单,到本人学校所在的招生办公室(本市考生到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外省市考生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区、县招生办公室)办理手续并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文史类或理工类的文化考试。(根据当地招生办公室具体要求办理)
八、政审、体检
普通本科生的政审、体检均由考生户口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负责(天津市的在职考生由工作单位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负责)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专业体检由我院安排。
九、录取
经政审体检合格,在文化课考试成绩(总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管理专业方向、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前教育专业考生按专业课总分(总分100分)与文化课总分(750分折合成100分)相加后从高到低录取。
考生兼报志愿均达录取标准,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被录取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入学时间报到,超过十五天不报到者,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考试成绩作废,不存档、不退档、不转档。
十、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出,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一、待遇(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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