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简章(17)
时间:2011-12-30 15:15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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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乐理、听写、视唱 ⑶备注:自备乐器,一律要求背谱演唱和演奏 11.音乐教育与表演 ⑴初试: ①主项: a.钢琴:练习曲或复调作品(巴赫平均律赋格部分)任选一首;乐曲一首 b.声乐:自选歌曲两首(须有一首中国作品
③乐理、听写、视唱
⑶备注:自备乐器,一律要求背谱演唱和演奏
11.音乐教育与表演
⑴初试:
①主项:
a.钢琴:练习曲或复调作品(巴赫平均律赋格部分)任选一首;乐曲一首
b.声乐:自选歌曲两首(须有一首中国作品)
②副项:
a.钢琴:练习曲、复调作品、乐曲任选一首
c.声乐:自选歌曲一首
⑵复试:乐理、听写、视唱
⑶备注:一律要求背谱演唱(奏),主项和副项必须兼顾声乐和器乐,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唱(奏)作品的部分或全部
注:音乐表演专业和音乐学(音乐教育与表演)专业复试视唱、听写、乐理程度:
⑴视唱(占复试成绩0.5%)、听写(占复试成绩1.5%):
①演唱(美声)、演唱(民族声乐)、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管乐、低音提琴、打击乐)、键盘乐器演奏(手风琴、双排键)、现代音乐、音乐教育与表演:
a.视唱:程度不超过一升一降(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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