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2)
2. 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同科类调档线(一志愿平行投档的省份为第一次模拟形成的调档线)下20分或50分(750分制)以内、且不低于同科类本科第
2. 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同科类调档线(一志愿平行投档的省份为第一次模拟形成的调档线)下20分或50分(750分制)以内、且不低于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录取要求以我校与考生所签协议为准。
3. 我校招收的艺术特长生均为非免费教育师范生。
4. 对统一组织艺术特长生测试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特长生统考且合格。
六、 组织机构
1.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有关领导、相关党政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决定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负责审核、批准学校艺术特长生合格名单。
2.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组,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实施艺术特长生专业水平测试和文化课考试及汇总相关数据等。
七、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804234(团委) 010-58807962(招办)
E-mail: ystcs@bnu.edu.cn
网 址:http://admission.bnu.edu.cn 招生办网页
http://youth.bnu.edu.cn 校团委网页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