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2)
(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报考条件的,持自治区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现居住的市、县招生考试部门设置的报名站报名。 五、报名办法 (一)选择考试科目。 1.我区2012年普通高考
(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报考条件的,持自治区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现居住的市、县招生考试部门设置的报名站报名。
五、报名办法
(一)选择考试科目。
1.我区2012年普通高考科目设置为3 小综合。报名时,考生必须确定自己的考试科目,可选择3 文科综合或者3 理科综合,二者不能兼报。
2.文史类、艺术(文)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填报志愿时,文史类考生,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艺术(文)类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艺术文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
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理)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填报志愿时,理工类考生,可选报理工类的所有专业;体育类考生除可选报体育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艺术(理)类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艺术理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
3.报考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要考政治、英语2门文化科目和1门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测试。
(二)考生报名时应交验的材料。
1.户口证明材料。
(1)城镇考生应交验户口本,农村考生如果有户口本,交验户口本,无户口本,应交验公安派出所证明(证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民族成份、18位数的身份证号等)。
(2)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省(区、直辖市)迁入人员的送审材料。须在报名前填写《外省迁入人员报名申请表》,连同本人户口本复印件(报名点要审核原件,并确认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随抚养人迁入广西的考生须出具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登记证》)、高中学籍登记表复印件,以及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一起交给县、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由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按规定进行审核认定。同时,各地级市应将上述审核认定后的材料报我院一份备案。
需我院审核批准的,应按附件1《关于我区2012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核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的规定,经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初审核实后,以地级市为单位,报我院审核批准后,方可同意报名。
2.学历、学力证明材料。
(1)除应届毕业生以外,其它考生需提供学历、学力证书。凡不能提供学历证书者,一律视为同等学力。同等学力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初中毕业后满3年(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之日起至2011年12月10日止,满3年)。
②经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高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并认定其具有同等学力。
(2)中等职业学校(即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应届毕业生,须交验学校出具的证明(须证明入学时间、入学前户口、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等)。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文凭的2011年退役士兵报考专升本的,须交验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和退役士兵证件。同时,各地级市应将上述审核认定后的材料复印件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一份备案。
3.有关加分、降分照顾证明材料。
适合加分、降分照顾规定的考生(见附件2),须出具有关证明、证件。
外省(区、直辖市)迁入人员或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及区内户口迁移和异地就读人员享受地域性及少数民族降分照顾政策的规定,按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联合下发的桂教考试〔2009〕5号文件有关规定审核认定。
4.听力残疾考生外语听力免试证明材料。
听力残疾考生免外语听力测试的,须于2012年4月15日前呈交考生本人的申请报告及地级市(含)以上医院或高考体检指定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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