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实施办法
一、管理体制和领导机构 管理体制:我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工作在市招委、市教委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并委托
一、管理体制和领导机构
管理体制:我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工作在市招委、市教委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并委托设点学校具体承办。
领导机构:为加强领导,规范管理,成立重庆市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具体职责是:
(一)组织管理全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
(二)审定考点业务机构及组成人员;
(三)组织管理命题、考试、评卷等各项工作;
(四)处理专业考试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二、考点及机构设置
考点设置:为统一管理、确保质量、方便考生,2012年我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实行统一集中设点,各专业考点具体安排如下:
美术类:四川美术学院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
音乐类:西南大学
影视类:重庆大学
舞蹈表演:重庆大学
广电编导:重庆邮电大学
各考点设主考1名、副主考1至2名。考点主考由设点学校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院)领导担任,其他有关院校的艺术院(系)负责人任副主考,考点下设办公室、考务组、纪检监察组、保卫组、后勤组、信访咨询组等机构。主考人员和评卷教师均按一定比例在有关院校中聘请,原则上设点院校不得超过50%。各考点主考、副主考和业务机构负责人名单(见附件2)请于2011年11月30日前报市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入学考试处备案。
主考、副主考的职责是:
(一)领导和管理本考点专业考试各项工作;
(二)确定办公室和各业务机构负责人,选聘命题、监考和评卷教师,规定其各自职责;
(三)制定本考点专业考试实施方案;
(四)检查督促各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五)负责试题试卷的命制和评分参考的制定以及保密保卫工作,保证其质量和绝对安全;
(六)组织本考点的考试、评卷、统分和输机统计工作;
(七)处理本考点考试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并及时上报:
(八)搞好招生宣传和后勤服务工作。
美术类专业设三个考点:四川美术学院、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考点办公室设在四川美术学院,由四川美术学院负责命题、制卷、评卷、统分并制定统一的考试组织管理方案,西南大学和重庆师范大学考点要严格按照组织管理方案执行。
三、报名
凡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重庆市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11年11月28日至12月5日到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点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并领取《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报考证》由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打印,须加盖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公章并进行塑封。参加市统一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考生,于2011年12月12日上午9:00时至14日下午18:00时,使用本人姓名、《报考证》上的考生号及身份证号码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cqksy.cn/和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进行专业考试报名,确认专业考点及专业(美术类专业设三个考点,考生在网上自主选择考点,实行先登录先选择的原则)。考生根据网上报名确认的考点及专业在规定时间持《报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到各相关专业考点办理专业考试有关手续,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并参加专业考试,没有在网上报名确认考点及专业的考生不得参加专业考试。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应按重庆市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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