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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时间:2010-09-09 22:23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录取规则(1)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

录取规则
(1)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男女比例:除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气工程)专业因行业特殊要求限招男性外,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注:其中面向安徽省招收铁道工程技术专业的20名计划限招男性)。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气工程)三个专业的身体健康要求:报考航海技术专业的考生,身高要求1.65m以上,裸眼视力任何一眼5.0(1.0)以上,或者一眼达4.9(0.8)、另一眼达5.1(1.2)为合格;报考轮机工程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气工程)专业的考生,身高要求1.55m以上,裸眼视力任何一眼4.8(0.6)以上,或者一眼达4.6(0.4)、另一眼达4.9(0.8)者,或者双眼视力均在4.6(0.4)以上,但经矫正后(即戴眼镜)双眼视力均达到5.0(1.0)者为合格。
(5)录取具体方式
A、根据省招生主管部门(省教育考试院)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B、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C、对享受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文体特长、综合素质高的考生。
D、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E、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调整招生计划,学院向计划主管部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F、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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