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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学院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3)

时间:2010-05-26 12:53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2.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每年均有一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学业优秀的贫困大学生,每学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学校每年均有一定的国家助学金名额,专门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每学年2000元。 4.



  2.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每年均有一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学业优秀的贫困大学生,每学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学校每年均有一定的国家助学金名额,专门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每学年2000元。

  4.综合奖学金(三好学生奖学金):学校每年评选一次综合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受奖面为在校生总数的40%。奖金分别为: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为800元。

  5.单项奖学金:学校每年评选一次各项单项奖,奖金分别为300元至1000元不等。

  6.国家助学信用贷款:学校按规定协助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高贷款额为6000元,第一笔还款期为毕业后第三年一次性还款,依次类推。

  7.临时困难补助: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经申请可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8.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因家庭经济困难交不起学费者,可根据学校规定申请缓交部分学费,实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政策,保证不让一名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上不了大学。

  9.勤工助学:学校设立了多种岗位让经济困难学生在课余时间勤工助学,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10.募捐助困:通过“爱心会”等组织向校内外募集善款资助困难学生。

  11.社会助学金善款:设立东莞市校友会助学基金、李汉魂助学基金、东莞市新闻传媒药学助学基金。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四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部门:纪委监察审计处,联系人:王诚

  监督电话:0769-22896239、13902506067

  传 真:0769-22896116

  电子邮箱:gdmcjwjc@gdmc.edu.cn

  第三十五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9-22896175

  传真:0769-22896175

  咨询QQ:429227037

  电子邮箱:gdmczsb@gdmc.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dmc.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gdmc.edu.cn/sco2/zhaosheng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广东医学院于2010年3月24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医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由广东医学院授权广东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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