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05年高等院校招生办法“完全手册”(4)
2、 高等学校须于4月底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中有关主要内容寄送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汇总,并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招生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3、 学校招生章程和招生广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法
2、 高等学校须于4月底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中有关主要内容寄送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汇总,并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招生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3、 学校招生章程和招生广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实事求是,不得进行任何虚假宣传或虚假承诺,不得误导考生。
六、录取管理
1、 高等学校招生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 根据考生当年的高考成绩和面向我省的招生计划,按科类、分批次确定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 音乐、美术、体育专业的录取分数线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按照既重视文化成绩、又重视专业成绩的原则,分批次确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体育专业及在湘院校音乐、美术专业的录取分数线依据文化统考成绩和全省专业联考成绩统一划定;省外院校音乐、美术专业的专业成绩录取分数线由招生学校依据有关规定确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为200分,专科(高职)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教育部确定的31所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专业文化和专业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没有音乐、美术、体育专业考试成绩或专业考试成绩未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不得录取到音乐、美术、体育专业。
4、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间依次为提前录取、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院校定向就业招生、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招生与该校的国家任务计划同批录取。
在提前录取中,对高考总分达到一般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拟录取到高职专科层次的考生,招生院校应事先征求考生意见,妥善处理。
5、 省外高等院校音乐、美术专业实行提前录取。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于6月30日前将第一志愿报考省外院校音乐、美术专业,且文化成绩达到我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文化成绩,电告第一志愿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于7月8日前择优提出拟录取名单,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6、 各批次国家任务招生计划,实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即根据已公布的招生计划、考生填报的志愿和学校调档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在投档时,对于并列志愿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出档。
7、 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录取时追加的机动计划、按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本科独立学院计划,实行非志愿投档录取办法,即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生源并提供拟投档考生名单,实行批件调档录取。其中,填报了本科独立学院的考生应于7月28日以前与学校联系并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录取时追加的机动计划调档执行同批次录取分数线。
招生学校在组织生源时,应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不得随意许愿,不得误导考生,未经考生同意不得予以录取。凡违规操作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
8、 已被高校正式录取的新生,一律不准改录其他学校。
9、 录取工作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招生院校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的录取新生名册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未加盖“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一律无效。
10、 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招生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中,由学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决定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专业,同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我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对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实行必要的监督。高等学校录取新生要按照我省所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等学校,我省将按教育部规定,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代为录取。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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