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政策 第十二条 经省物价部门批准,金山学院2009年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电气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政策
第十二条 经省物价部门批准,金山学院2009年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
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英语、工程管理等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5000元;
2、工商管理、行政管理、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广告学、农学、植物保护、林学等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3000元;
3、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6800元;
4、住宿费:学院统一安排标准学生公寓,按每生每学年住宿费950元收取;
5、教材费:学生在校期间按学年缴交教材费。第一学年预交600元,今后按学期结算,多还少补。
第十三条 金山学院加分照顾政策及奖助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按国家政策规定人数评定,8000元/每生每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国家政策规定人数评定,5000元/每生每年;
3、优秀本科学生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每学年评定一次,非毕业班评定时间为九月份,毕业班评定时间为五月份,分一、二、三等奖,金额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评选比例分别为本专业学生总数的5%、10%、15%确定名额。
4、学院拨出专款配套设立国家奖助学金,对少数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减轻贫困学生的经济负担。同时,学院根据办学需要设立勤工助学岗位让学生通过劳动取得一定报酬,弥补部份生活费开支,此外,学院积极开辟社会资助渠道,建立起奖、助、勤等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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