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学生参加志愿活动将记入综合素质评价
时间:2010-01-25 19:29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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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建立完善学生志愿服务评价体系,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倡导学生注册成为志愿者。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15日
福建省将建立完善学生志愿服务评价体系,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倡导学生注册成为志愿者。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15日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今后福建省中小学生参加志愿活动情况将记入学生成长记录,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
从2009年起,福建省开始实施与普通高中新课程接轨的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简称“新高考”改革方案),并将高中毕业生的综合评价结果纳入高校招生选拔评价体系。招生录取时,福建省应届毕业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以全省统一的电子档案形式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新生的必要参考。随着中学教育评价机制的不断完善,福建省还将鼓励高等学校在录取时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意见》指出,福建省将积极推动开展高校学生志愿服务认证工作,根据志愿者的岗位和工作内容设立合理的评价指标,建立以量化考核为基础的评价体系。同时,把学生志愿服务纳入文明学校考评指标体系,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评估体系,作为推荐评选省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级的一项重要指标。(来源:中广网 记者 葛朝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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