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08年普通高考加分及录取照顾政策公布(2)
时间:2010-01-21 00:05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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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类考生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 ①设区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②应届高中毕业考生,高中阶段获得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赛区一等奖者。 两类考生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 ①福建省省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
两类考生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 ①设区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②应届高中毕业考生,高中阶段获得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赛区一等奖者。 两类考生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 ①福建省省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②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两类考生可享受一定的加分照顾 ①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高等院校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草业科学、林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农业资源与环境、蚕学、蜂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村区域发展、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等本科专业以及园艺、园艺技术、茶叶生产加工技术、林业技术、森林资源保护、动物防疫与检疫、畜牧兽医、兽医、经济动物养殖等专科专业的考生,在该校录取第一轮投档时,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 ②除本科第三批外,其他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的考生,在该校录取第一轮投档时,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在参考志愿第一栏填报的,在该校录取调剂第一次投档时,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并优先投档。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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