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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内高校录取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时间:2010-01-21 00:02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新华网福州5月2日电记者从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日前公布的《200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中获悉,在今年高考(Q

新华网福州点击查看福州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5月2日电记者从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日前公布的《200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中获悉,在今年高考(Q吧)中,考生被省内高校录取将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长期以来,在高考被录取后,考生都要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此次出台的招生细则中首次规定

,被省内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省外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时由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办理或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据了解,实施省内高校录取不再办理户口迁移,可以有效减少行政管理成本和学生的开支。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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