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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时间:2010-09-13 20:05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指示精神,保证我院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运作,维护学院和考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指示精神,保证我院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运作,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德智体综合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及代码:日照职业技术学院(12062)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及荣誉称号:学院前身创建于1987年,1998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山东省第一所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省骨干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在2004年教育部委托山东省教育厅进行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2008年7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此外,学院还被教育部授予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被建设部、教育部确定为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被科技部确定为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技术依托单位,被中国教育技术协会确定为国家教育技术实训仿真示范建设基地,被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协会确定为山东阳光留学教育试验基地。被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确定为山东省高职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研究基地、山东省德育先进高校、山东省德育工作与校园文明建设评估双优秀院校。被山东省教育厅确定为教书育人先进单位、骨干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省就业工作评估优秀院校。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单位。

第八条 基本情况:

★学院品牌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教育部批建,山东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山东省第一所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院校。学院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机遇,坚定不移地把办好高职院校作为自己的主攻方向,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构建起以水产养殖、食品加工技术、旅游、机电、建筑工程、汽车、物流等重点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特色专业群。水产养殖技术专业是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建筑工程是省级品牌专业;市场营销和建筑工程专业是山东省示范专业;水产养殖技术、食品加工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是山东省特色专业。打造了以职业能力为基础,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课程体系,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精品课程19门,院级精品课程89门。
学院坚持开放式办学,积极推动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兼收并蓄,博采众长,大力吸纳国际先进技术和优秀教育资源。引进丹麦哥本哈根商学院、韩国骊州大学教育资源,合作开办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和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与韩国现代汽车集团合作创办的汽车行业人才培养基地(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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