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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发布

时间:2010-01-23 20:51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总体安排,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且户口在我省的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总体安排,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且户口在我省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凡报考“三校生”(中专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的毕业生)高职类的考生必须是省教育厅批准的具有报考资格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二)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上述条件,持有我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可在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地点报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6、高、中等职业院校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进行中等学历教育的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收的学生不得参加我省高等教育对口升学考试。

  二、报名

  所有考生(含保送生、自主招生、职教师资班等特殊形式招生)均须参加报名。2010年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日期:2009年12月11日8时至15日18时,逾期不予补报、改报。

  (二)报名地点:申请报考的考生须凭户口簿在其户口所在设区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指定的县(区)招考办报名。坚决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处理普通高中违规跨市、跨县招生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文件精神,中学违规跨市、跨县(区)招生的学生必须回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招考办报名。民办中学仍执行《江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

  (三)报名办法: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户口簿报名。考生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为考生纸质档案的必备件。

  2、报名时,考生到县(区)招考办领取考生号,经数码相机采集照片,然后领取密码,自行登录“江西教育网”(http://www.jxedu.gov.cn)浏览《报名须知》《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点击即视为认可),填写《报名登记表》。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3、今年普通高考报名只分两大科类,即文史类、理工类。

  报考艺术或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在报考文史或理工类的同时兼报艺术或体育。兼报艺术或体育的考生,如果专业不合格,则不能参加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录取,但可参加文史或理工类院校(专业)录取。

  4、“三校生”高职合并为一个科类,即“三校生高职”类。报考“三校生”艺术或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在报考 “三校生高职”类的同时兼报艺术或体育。

  5、因我省使用自行命题高考试卷,所以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不能借考。

  本省各市、县(区)之间,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借考,考生须回户口所在地报名、考试。

  6、县(区)招考办负责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三校生高职”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县(区)招考办应会同县(区)中招办、县教育局职成部门或市教育局职成科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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