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为认真做好江西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
为认真做好江西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且户口在我省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凡以“三校生”(中专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的毕业生)身份单独报考高职类院校的考生,必须是省教育厅批准的具有报考资格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同时举办有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高职院校,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进行学历教育时,必须纳入当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培养和管理,不得参加高职院校对口招生升学考试”。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收的学生毕业当年不得参加跨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所在地组织的高等教育升学考试”。
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上述条件,持有我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可在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高招委)指定的地点报名。
凡参加本年度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考生(含高水平运动员等)均须参加报名,未报名的考生不得参加本年度录取。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我省2009年普通高考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二、考试
4、我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分普通考生全国文化统考、“三校生”考生全省文化统考、艺术专业考试、体育专业考试、外语口试、体育优惠考生体育成绩复试等六种。
5、普通考生全国文化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考试的时间表由教育部发布。考试科目为:文史类(含兼报艺术、体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0分)、文科(政治、历史、地理)综合;理工类(含兼报艺术、体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0分)、理科(物理、化学、生物)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每科卷面满分为150分,文科、理科综合卷面满分为300分,文史、理工类总分均为750分。其中兼报艺术(含特殊专业)、体育的考生在报名所在县(区)单独编排考场。
6、 “三校生”考生必须参加由我省单独命题的全省文化统考。“三校生”考生全省文化统考与普通考生全国文化统考同时举行。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不考听力)、计算机,每科卷面满分150分,四科总分600分。
7、文化统考各科试卷均分选择题、非选择题两大部分。选择题卷和非选择题卷都在同一张答题卡规定位置上答题,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所选答案选项,非选择题用0.5毫米中性黑色签字笔作答。
8、文化统考的组织实施按省高招委的统一部署进行。考点设在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考生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的有关规定。文化统考实行县(区)与县(区)循环交叉监考,外县(区)交叉监考员由设区市招考委统一调配,每个考场至少1名。外县(区)交叉监考员为考场的监考组长。监考员负责监考的考场,采用计算机随机编排三套以上方案,在每科考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
9、兼报艺术类的考生(含单独报考高职的“三校生”考生兼报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参加外省院校单独组织艺术专业考试的考生,凭县(区)招考办填发的《江西省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报名参加外省院校单独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时间、地点:美术类2008年12月27日,地点集中在各设区市招考办规定的考点;音乐类2008年12月27日至2009年1月5日,地点设在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音乐学院。外省院校在我省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可直接与招生院校联系专业考试的报名和考试事宜。(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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