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2006年招收港澳台硕、博士研究生简章(2)
时间:2012-02-27 12:04 来源:未知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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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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