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2006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办法招生对象应为香港、澳门或台湾的永久 居民;或由内地移居港澳台地区的居民。(一)、报名 1、 资格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一、招生办法
招生对象应为香港、澳门或台湾的永久 居民;或由内地移居港澳台地区的居民。
(一)、报名1、 资格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考生应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必须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2、报考类别
a 公费全日制研究生
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免交学费并享有学校奖学金。
b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研究生
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学校的规定交纳学费。
3、报名时间
200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4、报名地点
a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 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 (00852)28936355, 传真:(00852)28345519
b 澳门高等校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 19号南粤商业中心十三至十五楼
电话: (00853)3969322 图文传真:(00853)322340
c 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 69号 邮编:510631
电话: (020)38627816, 图文传真:(020)38627815
d 北京理工大学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5号 邮编:100081
电话: (010)68453458, 图文传真:(010)68912285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5、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交本人身份证副本;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 (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报名费为500港元。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与自选的报名点取得联系后,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报考硕士生考生须应试专业指定的二门业务课及一门外国语;报考博士生的须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至少两门业务课及一门外国语,均为笔试;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初试合格者,复试与否及复试内容、方式由我校确定。
2、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北 京: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广 州:由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澳 门:由澳门高等校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间: 2006年4月8日至9日。
3、复试地点、时间:
地点:届时通知 时间: 2006年5月份。
(三)、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 6月中旬由我校函寄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于 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学校发出的“入学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不同,全日制硕士学位的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自费兼读制硕士生或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六)、学位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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