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10年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中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2010年北京大学从港、澳、台人士中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以考察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办法。现将具体规定公布如下:一、招生学科、专业凡我校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招收港澳台
2010年北京大学从港、澳、台人士中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以考察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办法。现将具体规定公布如下:
一、招生学科、专业
凡我校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招收港澳台生。具体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请见北京大学生港澳台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1、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博士生一般为4年。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但硕士生最多不超过4年,博士生最多不超过8年。
三、申请资格
1.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
2.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
3.身体健康,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学位和学术水平以及语言能力达到一定的要求。
四、申请的程序
1.申请人可在2009年10月15日至2009年12月15日登录北京大学接收港、澳、台人士申请攻读研究生报名网站,提出入学申请。申请表需网上填写,网址及具体报名办法届时在北京大学研究生网站上通知。申请人一般最多可以申报我校一个学院(系、所、中心)两个相近专业内相应的四个研究方向;
2.申请人网上报名后,需打印出申请表、贴照片、填写人工填写部分并签名。申请表和其它材料一同寄送。
3.接受申请材料时间:2009年10月15日到2009年12月30日。如邮寄申请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4.申请材料接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XXXX学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收。邮编:100871
5.申请材料包括:
①申请表;
②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③学位证书的原件或公证件;
④毕业院校正式成绩单的原件或公证件;
⑤外语水平证明;
⑥两封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职位人员)的推荐信;
⑦个人陈述(含研究计划),硕士800字左右,博士1500字左右,用中文撰写;
⑧已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证明文件;
⑨所申请院系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6.申请费:博士申请费200元;硕士报名费140元(MBA200元),复试费100元,硕士报名费和复试费在复试时一起交纳。
五、复试
1.复试由学院(系、所、中心)招生委员会组织招生专业导师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对申请者的来源学校、专业、学术水平、品德及其在申请专业领域内的发展潜力进行审核后确定复试人选。
2.2010年3月20日前发复试通知书。复试时间一般在2010年4月。复试地点由招生的学院(系、所、中心)安排。
六、招生类别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七、学费与奖学金
1.博士生:
①博士生学费15000元/年;
②博士生设学业奖学金,标准分三等:一等奖学金12000元/年,并免交学费;二等奖学金7200元/年,并免交学费;三等奖学金免交学费;各学院(系、所、中心)参考此标准自行制定奖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与祖国内地学生一起评定,并实行动态评审;
③按教育部规定,已获博士学位后再次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须缴纳学费,不能免除;
④经特别说明的博士生招生项目按其简章规定缴纳学费,不设学业奖学金;
2.硕士生
①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的硕士生学费13500元/年;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的硕士生学费10000元/年;
②硕士生设学业奖学金,标准分三等: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的硕士生一等奖学金7200元/年,并免交学费;二等奖学金3600元/年,并免交学费;三等奖学金免交学费;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的硕士生一等奖学金7200元/年,并免交学费;二等奖学金3600元/年,并免交学费;三等奖学金免交学费;各学院(系、所、中心)参考此标准自行制定奖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与祖国内地学生一起评定,并实行动态评审;(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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