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2009年招收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2)
时间:2010-12-15 16:04 来源:未知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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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的一切费用,按规定由本人自理。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费用不退。 5.考试地点:中央音乐学院 6.报名、考试的具体事宜于2009年1月详见我院招生简章(网址: yjs.ccom.edu.cn ) 四、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
考生的一切费用,按规定由本人自理。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费用不退。
5.考试地点:中央音乐学院
6.报名、考试的具体事宜于2009年1月详见我院招生简章(网址: yjs.ccom.edu.cn )
四、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综合评审,择优录取。各项成绩优秀者,可录取为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于2009年6月由我院函寄考生本人。
五、入学
新生于2009年9月初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后由我院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学制为三年,学费按北京市相关部门批准的当年标准执行。每年报到时一次交清全年学费。
住宿费及其他费用自理。住宿问题可向我院港澳台办公室咨询。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作品及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博士学位证书。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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