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2)
2、江苏省考生对其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本一批次专业要求选测科目为物理的,物理为A、另一门为B;选测科目为历史的,要求为AB;必测为4C1合格。提前批次国防生专业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提前批次飞行
2、江苏省考生对其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本一批次专业要求选测科目为物理的,物理为A、另一门为B;选测科目为历史的,要求为AB;必测为4C1合格。提前批次国防生专业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提前批次飞行技术专业要求选测为2C、必测为4C1合格;提前批次艺术类专业要求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高水平运动员要求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本一批次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艺术特长生等其他计划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
3、江苏省提前批次飞行技术专业:要求考生年龄在16周岁至20周岁(截止2010年8月31日),须通过我校组织的飞行学员体格检查合格、背景调查合格以及飞行员综合选拔测试系统的测评合格后方可报考。录取时按照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考生总分在江苏省本二控制线及以上者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若考生总分低于本二控制线,则要求其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4、对于江苏省考生在进档后安排专业时,专业志愿之间设立专业级差,按照专业级差方式安排专业,级差分不超过3分。如选测科目中物理达到A 等级,则折算成等级级差分3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在等效基准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的科目分数或等级高的考生。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
1、江苏省考生报考音乐表演(歌舞)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报考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需参加江苏省统考并达到美术类本科控制线。江苏省外考生报考艺术类各专业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如考生所在省有该专业的省统一测试及要求的,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取得所在省统考合格证)。
2、音乐表演(歌舞)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江苏省考生按统考成绩、江苏省外考生按校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数学计入总分)相加的总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按照教育部、各省和学校有关规定录取。
第二十一条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首批实行自主选拔录取政策的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的有关规定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0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实行。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国防生进校后复查复审不合格者,若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三条 普通本科专业学费为46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6800元/年,住宿费分1000元/年和1500元/年两种,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公布在相应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网站、本校招生网和有关媒体。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有关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白下区御道街29号
邮政编码:210016
招生咨询电话:025-84892899,025-84896459,025-84896259
传真:025-84892459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网址:http://www.nuaa.edu.cn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网网址:http://zs.nuaa.edu.cn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