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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四川外语学院招生章程(2)

时间:2010-08-17 18:35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第四章 奖学金、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 第十八条 在校期间,学生按相关规定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奖3000元/年;二等奖2000 元/年;三等奖1000元/年)、优秀学生奖

第四章 奖学金、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

  第十八条 在校期间,学生按相关规定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奖3000元/年;二等奖2000 元/年;三等奖1000元/年)、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四等奖学金:200元/年)和校友奖学金等。学生还可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生源地贷款(或国家助学贷款),并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定为准。学费:普通本科外语类6875元/年,非外语类5500元/年,应用本科8000元/年,艺术本科 10000元/年,高职专科6500元/年。住宿费:学校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向在校生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学年800(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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