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专业介绍及培养目标
法学院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于2004年12月15日正式成立。华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创办于1988年,同年开始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1996年
法学院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于2004年12月15日正式成立。华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创办于1988年,同年开始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1996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99年起全面招收非师范生。法学院现有一个法学(包括国际经济法方向)本科专业和民商法、国际法、法律史三个硕士点。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44人,教授、副教授25人,具有博士及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者22人。学院聘请了一批国内知名学者、司法界人士为学院兼职教授、客座教授。法学院教师队伍结构合理,专任教师均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全国著名高校的法律专业,具备良好的教育背景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各学科梯队已形成良好发展态势。
法学院坚持以生为本,凭借华南师范大学浓厚的人文底蕴和良好校风,努力造就具备良好道德素养、适应社会需要、拥有深厚法学专业知识和开阔社会视野的法律专业人才。提出了四个注重的培养目标,即:注重思想道德品质的培养,注重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的培养,注重法学思维方式的培养,注重法律实施能力的培养。基于这一培养目标在法学教学方式和手段的改革上,提出了五位一体的实践性教学法(该成果获得广东省教学成果二等奖),建立了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和成立了华南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高校法制研究中心,与地方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签订共建协议,建立了15个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有力地推动了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形成了一套有利于培养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兼备的法律人才的法学实践教学体系。同时,法学院积极寻求社会力量捐资助学,设立了广大律师所华师奖助学金、科德投资助学金、安道永华律师事务所华师法学实践基金、同益法律基金和德赛法律基金等,奖励富有创新精神的优秀学生,关爱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法学(非师范)专业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国家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主要开设宪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制史、民法总论、刑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与商事仲裁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案例课等50多门专业课程。本专业学生通过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接受法律思维和法律实务的专业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学思维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非师范)专业该方向在法学专业内设置,为法学专业内的培养方向。为适应中国加入WTO后对复合型法律人才的需求,本方向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熟悉涉外经济法律并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的的高级涉外法律专门人才。本方向学生毕业后以涉外法律事务为主要职业,可在涉外行政和司法部门、涉外经济贸易企业、涉外律师事务所、涉外司法案件等领域工作。本方向除开设普通法学专业课程外,还会加强对外语、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经济学等课程的学习,增加双语课程的覆盖率。本专业学生通过学习法学基本理论和涉外经济法律的专业知识,接受法律思维和涉外法律实务的专业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学思维方式分析和解决涉外事务的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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