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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山大学招收艺术特长生实施办法(2)

时间:2011-01-28 10:22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二)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入学后应到艺术教育中心报到注册,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定并参加艺术教育中心组织的艺术训练、演出和比赛等有关活动。 (三)为保证艺术特长生招收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选拔条

  (二)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入学后应到艺术教育中心报到注册,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定并参加艺术教育中心组织的艺术训练、演出和比赛等有关活动。

  (三)为保证艺术特长生招收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选拔条件、操作程序及录取结果将通过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四)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0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实施办法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一:

  中山大学2010年招收艺术特长生紧缺项目一览表

招生类别

紧缺项目

民乐类

民族打击乐、柳琴、阮、唢呐、笙、高胡、中胡、竹笛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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