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中南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2)
㈤ 公示合格名单。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确定为中南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的合格名单,于2011年3月30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名单报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及所在中学公示、备案。 请考
㈤ 公示合格名单。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确定为中南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的合格名单,于2011年3月30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名单报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及所在中学公示、备案。
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了解我校是否已收到推荐材料、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安排、特别是面试的具体安排等。合格考生未按时报到或未准时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录取办法
㈠ 填报高考志愿
取得中南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请在高考第一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将中南大学填报在平行第一志愿的第一位;在有自主招生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将中南大学填报在自主招生志愿)填报中南大学,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高考志愿表复印件及高考成绩通知单复印件传真至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便于我校及时了解考生高考信息并与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协商自主选拔录取有关录取事宜。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自主选拔录取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㈡ 录取原则
1.招生计划:自主选拔录取计划单列,原则上不超过中南大学本科招生总计划的5%。
2.对取得中南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高考总分达到生源地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校予以录取,并按高考文化总分加20分、同比本科一批学科大类最低录取分数线确定学科大类(艺术类专业除外,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八年制、口腔医学类七年制专业须达到生源地相应学科大类最低录取分数线)。对未能满足学科大类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符合报名条件(一)者,可任选与报考条件相关的学科大类(具体学科大类另行通知)。
㈢ 录取政策
本招生简章依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办法(试行)》精神制定。2011年国家如出台新的自主选拔录取招生政策,我校将执行新的政策。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监督机制
我校成立了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纪律与规定。监督电话:0731-88879252 88876771 13974806798
五、联系方式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校本部第三办公楼101室)
邮 编:410083
联系电话:0731-88830804 88830995 88830555
传 真:0731-88830630
电子信箱:admis@mail.csu.edu.cn
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http://zhaosheng.csu.edu.cn/zizhuadmission/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