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实施方案(2)
六、资格初审 1、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申报材料初审工作。 2、初审工作根据考生的申请条件及个人申报材料,遵循数量控制、突出专长、全面考核、优中择优
六、资格初审
1、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申报材料初审工作。
2、初审工作根据考生的申请条件及个人申报材料,遵循数量控制、突出专长、全面考核、优中择优的原则进行。
3、初审结果将于2010年1月9日通过报名系统向社会公布。
七、学业能力测试
1、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于2011年1月16日前登录报名系统办理网上缴费手续,考试费用为:200元/人。
2、完成网上缴费手续并由报名网站确认考生付费后,考生可于系统完成考场编排后至考前使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
3、测试地点: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联合自主选拔录取在全国25个省的25个城市设立考点,考生报名时可就近选择考点参加考试。具体安排以自行上网打印的准考证为准,考生应按照准考证要求,自行前往指定考点参加学业能力测试。
4、测试科目:阅读与写作能力测试、数学物理水平测试(文科考生仅参加数学水平测试),满分400分(文科满分300分)。
5、测试时间:2011年2月26日。
6、测试结果将于3月中旬公布,考生可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测试成绩。
八、综合复试
1、学校根据学业能力测试成绩,同时参考考生申报材料情况,确定准予参加自主选拔录取复试的入围考生名单。并通过我校招生网站公布入围名单及复试安排,考生可于我校指定时间在招生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2、对于少数具有特殊才能、有强烈从事国防事业志向的考生,经专家评议,必要时,学校可对其另行组织复试。
3、复试在北京理工大学中关村校区进行,复试方式为专家面试。
4、入围考生请按照我校规定时间,持学业能力测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自行前来我校参加复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5、复试期间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参加复试期间产生的食宿等其他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资格确定
1、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入围资格认定分为三个等级:(1)A档:学校本科一批提档线降40分;(2)B档:学校本科一批提档线降20分;(3)C档:学校本科一批提档线上。以上各优惠政策均不得低于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划定的一本控制线。
2、根据考生学业能力测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兼顾考生申报材料及各省市生源情况,确定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入围考生名单及认定等级。
3、所有入围考生名单及认定等级将在报请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于2011年4月通过学校招生网站予以公布。考生可届时按照学校指定办法,登录招生网站查询本人自主选拔录取结果。
4、学校将于2011年4月向入围考生寄送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入围通知单。
5、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将考核通过的入选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上网公布,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和省级招办对入选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十、录取办法
1、我校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按教育部规定(学校规模5%)执行。
2、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的考生(以下简称认定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认定考生应在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公布的我校同科类招生计划范围内选择专业志愿填报,并服从学校专业调剂。
3、认定考生必须在取得高考成绩并按照上述要求填报志愿后,方可享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政策。考生完成高考志愿填报后,须将本人高考相关信息通过我校招生网站进行反馈,如因不及时反馈影响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4、高考录取时,认定考生将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重点线之上按照认定等级的优惠政策予以录取。以上各类认定考生所享受的优惠政策均不得突破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划定的一本控制线。(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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