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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江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2)

时间:2010-09-20 11:55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6、参加科学文化冬令营。自主选拔笔试合格考生于2010年1月22日-24日,统一参加在我校进行的“江南大学2010年科学文化冬令营”,并参加自主选拔的综合素质考察。 7、确定自主选拔入选考生。根据考生的笔试和相关测试

  6、参加科学文化冬令营。自主选拔笔试合格考生于2010年1月22日-24日,统一参加在我校进行的“江南大学2010年科学文化冬令营”,并参加自主选拔的综合素质考察。

  7、确定自主选拔入选考生。根据考生的笔试和相关测试的综合成绩,由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复审,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于2010年3月6日在我校招生网公布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名单。并上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同时报送考生就读中学备案。

  8、中学张榜公示。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布,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凡有举报并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自主选拔入选资格。

  9、签订自主选拔录取协议。自主选拔的入选考生,须与我校签订《江南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协议》,明确各自的义务和权利,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10、自主选拔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论坛)。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以江南大学作为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江苏籍的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在自主选拔录取高校志愿表上必须填报江南大学)。

  六、自主选拔录取办法

  (一) 自主选拔录取的入选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本一批次控制线,A类考生达到考生所在省的本一批次控制线、B类考生与江南大学在该省的1∶1投档线之差不超过10分者(江苏省考生不超过7分),即可被江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

  (二) 专业安排:

  1、考生必须填报不少于3个专业志愿。

  2、A类考生,加10分选择专业(江苏省考生加7分),至少满足其前三个专业。

  3、B类考生,加5分选择专业(江苏省考生加3分),至少满足其前三个专业。

  若国家或相关省(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学校以国家或相关省(市)招生政策为准。

  七、监督保障

  1、在学校党政的直接领导下,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操作。

  2、按照自主选拔录取的程序来进行选拔,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坚持社会监督,选拔条件、政策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4、中学及学生本人的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八、重要日程

  报名截止:2009年12月20日 笔试通知:2009年12月28日

  笔试时间:2010年01月09日 成绩查询:2010年01月16日

  冬令营时间:2010年01月22日、24日 入选查询:2010年03月06日

  签订协议:2010年03月中旬

  所有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信息均在江南大学招生网上及时公布,请考生关注、查询。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14122

  十、本方案由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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